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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淘金网官网app 发布时间:2024-04-24 15:28:52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7月8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独立董事2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上述额度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标准化金融理财产品,拟投资额度不超过6亿元。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使用合计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均为低风险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基本原则、审核流程与权限、核算管理、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子公司担保额度范围内,并经公司2019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次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截止本公告日,支付公司担保额度为8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可用担保额度为6亿元。
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0日。支付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支付公司100%股权。支付公司注册资本1.7亿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2,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海峡经贸广场1#楼B602(自贸试验区内),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建。经查询,支付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支付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支付受理设备、交易安全设备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租赁及服务;智能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及无线通信传输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与租赁;电子支付、网上金融服务等系统集成、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社会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支付公司向农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支付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系其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支付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稳健,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掌握其经营管理,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支付公司未提供反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80,124.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22%;累计十二个月内对外担268,124.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06%。子公司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为82,134.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3%。以上担保均未逾期。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00,124.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