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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施行公告

来源:淘金网官网app    发布时间:2024-04-05 20:25:19

  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1、新大陆数字技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的2020年度赢利分配预案为:公司以享有赢利分配权的股份总额1,018,603,841.00股(总股本1,032,062,937.0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3,459,096.00股)为基数,2020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正在施行股份回购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经过赢利分配预案后可参加赢利分配的股份总额产生改变,公司将依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准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到本公告发表日,公司总股本1,032,062,937.00股,公司回购账户持股数为18,965,022.00股,公司回购账户持股数产生显着的改变,依据相关规定将依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准则对分配比例做调整,即2020年度赢利分配计划调整为:以享有赢利分配权的股份总额1,013,097,915.00股(总股本1,032,062,937.0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8,965,022.00股)为基数,2020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1902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本次实践派发现金盈利总额=实践享有赢利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每10股派发现金盈利金额÷10,即356,511,283.79元=1,013,097,915.00股×3.519021元÷10。因公司回购账户持股不参加分红,本次权益分配施行后,依据股票市值不变准则,施行权益分配前后公司总股本坚持不变,现金盈利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而,本次权益分配施行后除权除息价格核算时,每10股现金盈利应以3.454356元核算(每10股现金盈利=实践派发现金盈利总额÷总股份×10,即3.454356元=356,511,283.79元÷1,032,062,937.00股×10)。

  综上,本次权益分配施行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挂号日收盘价-0.345435元/股。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计划已获公司2021年5月27日举行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现将权益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的2020年度权益分配计划为:公司以享有赢利分配权的股份总额1,018,603,841.00股(总股本1,032,062,937.0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3,459,096.00股)为基数,2020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经过赢利分配预案后可参加赢利分配的股份总额产生改变,公司将依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准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2020年度股东大会经过该权益分配预案至施行期间,因公司施行了回购事项,公司回购账户持股数产生显着的改变,截止本公告发表日,公司最新的回购账户持股数为18,965,022.00股。公司享有赢利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产生显着的改变,因而依据相关规定将依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准则对分配比例做调整,即2020年度赢利分配计划调整为:以享有赢利分配权的股份总额1,013,097,915.00股(总股本1,032,062,937.0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8,965,022.00股)为基数,2020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1902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施行的分配计划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的分配计划调整准则是共同的。

  4、本次权益分配的施行间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过该计划的时刻未超越两个月。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计划为:以公司享有赢利分配权的股份总额1,013,097,915.00股(总股本1,032,062,937.0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8,965,022.00股)为基数,按分红总额不变准则,向整体股东每10股派3.519021块钱现金(含税;扣税后,经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商场出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出资基金每10股派3.16711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鼓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盈利税实施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依据其持股期限核算应交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鼓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出资基金所涉盈利税,对香港出资者持有基金比例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出资者持有基金比例部分实施差别化税率征收;关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交税人在所得产生地交纳)。

  【注:依据先进先出的准则,以出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核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38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1902元;持股超越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配股权挂号日为:2021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8日。

  本次分配目标为:截止2021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我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挂号在册的本公司整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托付我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盈利将于2021年7月8日经过股东保管证券公司(或其他保管组织)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在权益分配事务请求期间(请求日:2021年6月30日至挂号日:2021年7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削减而导致托付我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盈利缺乏的,全部法律责任与结果由我公司自行承当。